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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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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310032630336/202304-00015 組配分類: 民辦學校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行政審批、備案信息
發(fā)布機構(gòu):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
名稱: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民辦學校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行政審批法律依據(jù) 文號:
生成日期: 2023-04-27 發(fā)布日期: 2023-04-27
索引號: 113417310032630336/202304-00015
組配分類: 民辦學校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行政審批、備案信息
發(fā)布機構(gòu):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
名稱: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民辦學校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行政審批法律依據(jù)
文號:
生成日期: 2023-04-27
發(fā)布日期: 2023-04-27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民辦學校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行政審批法律依據(jù)
發(fā)布時間:2023-04-27 11:41 來源: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民辦教育工作。
    第十二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權(quán)限審批;
    第五十三條:民辦學校的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報審批機關(guān)批準。
    第五十四條: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變更,須由舉辦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經(jīng)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guān)核準。
    第五十五條:民辦學校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由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報審批機關(guān)批準。申請變更為其他民辦學校,審批機關(guān)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以書面形式答復;其中申請變更為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guān)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以書面形式答復。
    第五十六條: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一)根據(jù)學校章程規(guī)定要求終止,并經(jīng)審批機關(guān)批準的;(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xù)辦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