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許可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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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許可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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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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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檢查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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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68項“項目名稱: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實施機關:各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
2、《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第十一條第二款“建設項目需要取水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由具備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論證報告書應當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對生態(tài)與環(huán)境的影響等內容?!?/span>
3、《安徽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12號)第七條第二款“建設項目需要取水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由具備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進行審查,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作為審批取水申請的依據。”
4、《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國家發(fā)改委令第15號)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
5、《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4號)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進行審查,并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作為審批取水申請的技術依據?!?/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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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費繳納情況,計量設施,年度取水情況,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取水許可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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