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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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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310032624877/202310-00070 組配分類: 其他解讀
發(fā)布機構: 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
名稱: 【本級解讀】《關于調整我縣2023年度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文號:
生成日期: 2023-10-12 發(fā)布日期: 2023-10-12
索引號: 113417310032624877/202310-00070
組配分類: 其他解讀
發(fā)布機構: 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
名稱: 【本級解讀】《關于調整我縣2023年度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文號:
生成日期: 2023-10-12
發(fā)布日期: 2023-10-12
【本級解讀】《關于調整我縣2023年度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fā)布時間:2023-10-12 11:27 來源:安徽省績溪縣民政局 瀏覽次數: 字體:[ ]

2023年10月,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調整我縣2023年度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績政秘〔2023〕86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介紹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著眼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目標任務,對增進民生福祉、完善分配制度、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zhàn)略、發(fā)展公益慈善事業(yè)、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等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為做好新時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為深入推動黨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系統(tǒng)落地生根,切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堅定不移推動民政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績溪縣民政局結合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依據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0〕54 號)、《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宣政秘〔2023〕26號)等文件精神,充分發(fā)揮城鄉(xiāng)低保等制度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結合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通知》。

三、目標任務

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是社會救助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切實保障了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近年來,隨著生活成本的增加,為了進一步改善困難群眾生活狀況,立足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可持續(xù)的保障原則,繼續(xù)提高城鄉(xiāng)低保等保障標準,切實做到救助標準實行動態(tài)調整、穩(wěn)步提升。

四、起草過程

(一)起草初稿

根據工作安排,于2023年7月底開始起草,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二)在行政機關內部征求意見

2023年8月初向11個鄉(xiāng)鎮(zhèn)和相關縣直部門征求意見,收到縣財政局提出的意見1條,根據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完善,職能部門就草案初稿進行了協(xié)商論證。

(三)提交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2023年8月,績溪縣民政局將《通知》提請績溪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經司法局合法性審查,該文件制定主體適格、權限合法,制定程序合法,文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政策文件規(guī)定。

(四)提交縣政府常務會審議

2023年9月將《通知》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2023年9月23日,經績溪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22 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績政秘〔2023〕86號)正式印發(fā)實施。

五、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涉及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xiāng)特困人員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3個救助群體共6個保障標準,其中3個保障標準較去年有所提高,3個保障標準和去年保持一致。具體為:

1、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23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22年720元/月?人提高到780元/月?人,每月提高6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22年705元/月?人提高到755元/月?人,每月提高50元。

2、城鄉(xiāng)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2023年度城市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從2022年1070元/月?人提高到1120元/月?人,每月提高50元;農村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從727元/月?人提高到757元/月?人,每月提高30元。

3、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2023年度我縣集中養(yǎng)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從1510元/月?人提高到1680元/月?人,每月提高170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從1100元/月?人提高到1290元/月?人,每月提高190元。

4、城鄉(xiāng)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2023年度城鄉(xiāng)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和去年保持一致,其中集中供養(yǎng)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為全護理670元/月?人、半護理標準為402元/月?人、全自理標準為54元/月?人。2023年度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為全護理為469元/月?人、半護理標準為268元/月?人、全自理標準為41元/月?人。

5、農村敬老院運行維護補助標準。2023年度一、二類特困人員供養(yǎng)服務機構綜合定額補助標準和去年保持一致,為一類特困人員供養(yǎng)服務機構綜合定額補助4800元/人?年、二類特困人員供養(yǎng)服務機構綜合定額補助6000元/人?年。

6、特困供養(yǎng)人員喪葬費補助標準。喪葬費補助標準和去年保持一致,為2000元/人。

六、工作要求

一是認真把握時間節(jié)點: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供養(yǎng)保障標準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調整于2023年7月份開始執(zhí)行?!蛾P于調整我縣2022年度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績政秘〔2022〕65號)同時廢止。

二是嚴格執(zhí)行保障標準: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有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yǎng)對象等社會救助標準提標的落實工作,進一步加強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yǎng)對象等保障工作的規(guī)范化管理,按照文件要求測算補發(fā)7-9月標準差額。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不斷滿足困難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讓改革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難群眾。

七、保障措施

提標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事關廣大困難群眾切身利益,有關工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要將提標工作與深入推進救助規(guī)范化建設緊密結合,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法規(guī),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要履行好提標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措施、細化方案、落實責任、嚴肅紀律。切實強化“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齊抓共管,確保全面完成提標核查工作任務。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解讀機關:績溪縣民政局

解讀人:唐慧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563-8162394

電子郵箱:jiximzj@162.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