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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上莊鎮(zhèn)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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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31003262671Y/202402-00123 組配分類: 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發(fā)布機構: 績溪縣上莊鎮(zhèn)人民政府 主題分類: 其他
名稱: 致全縣餐飲經營者的安全應急警示函 文號:
生成日期: 2024-02-02 發(fā)布日期: 2024-02-02
索引號: 11341731003262671Y/202402-00123
組配分類: 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發(fā)布機構: 績溪縣上莊鎮(zhèn)人民政府
主題分類: 其他
名稱: 致全縣餐飲經營者的安全應急警示函
文號:
生成日期: 2024-02-02
發(fā)布日期: 2024-02-02
致全縣餐飲經營者的安全應急警示函
發(fā)布時間:2024-02-02 16:49 來源:績溪縣上莊鎮(zhèn)人民政府 瀏覽次數(shù): 字體:[ ]

尊敬的餐飲經營者:

為給廣大消費者營造安心、放心、舒心的餐飲消費環(huán)境,餐飲經營者要堅決扛起安全主體責任,務必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經營安全。

一、餐飲經營者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2021年國家六部委印發(fā)的《關于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用氣責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氣責任制、用氣操作規(guī)程等規(guī)章制度,加強安全用氣管理和宣傳教育,增強安全用氣意識。

二、餐飲經營者應當購買和使用符合要求并設置了二維碼的氣瓶盛裝的瓶裝燃氣,瓶身應噴涂充裝單位字樣或商標,具有合法來源,不得購買和使用超過檢驗有效期或者報廢的氣瓶盛裝的瓶裝燃氣,不得向無燃氣經營資質的銷售單位購氣。

三、禁止餐飲經營者將瓶裝燃氣置于人員密集或者靠近熱源的場所,禁止使用任何熱源對氣瓶進行加熱或倒放使用。儲存瓶裝燃氣實瓶溫度超過60度的,應當采用噴淋等冷卻措施。停止營業(yè)時,應隨手關閉閥門。

四、餐飲經營者要按照燃氣主管部門的要求,加裝帶有自動切斷功能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使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且經3C認證的燃氣具,使用金屬波紋管代替橡膠軟管,軟管不得長于2米,接頭有卡箍固定。減壓閥應當符合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確保減壓閥與氣瓶閥門連接牢固,密封可靠。保持通風,禁止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存儲氣瓶,存量總重超過100kg時,應設置專用氣瓶間。

五、餐飲經營者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要求,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嚴格按照許可范圍從事經營活動,做到信息公示完整,明碼標價清晰,保持食物質量安全,操作行為規(guī)范,清洗消毒到位,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

餐飲經營安全關系著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所有餐飲單位和從業(yè)人員每天關注、時時警醒、刻刻小心,將生產經營安全主體責任牢記心中、落到實處。為了您及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務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積極履行社會安全責任,共同維護社會安全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