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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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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417310032630336/202404-00046 組配分類: 財務信息
發(fā)布機構: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
名稱: 關于明確2024年春季開學收費和代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 文號:
生成日期: 2024-04-17 發(fā)布日期: 2024-04-17
索引號: 113417310032630336/202404-00046
組配分類: 財務信息
發(fā)布機構: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
名稱: 關于明確2024年春季開學收費和代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
文號:
生成日期: 2024-04-17
發(fā)布日期: 2024-04-17
關于明確2024年春季開學收費和代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4-04-17 11:41 來源: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瀏覽次數: 字體:[ ]

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縣2024年春季開學收費行為,根據《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秘財〔2023〕4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有關收費和代收費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和代收費項目與標準

嚴格按照宣城市教育體育局《轉發(fā)<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教計〔2023〕14號)要求和《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代收費目錄》確定的收費項目、內容標準規(guī)范服務性和代收費工作。收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由學校統(tǒng)一收取、管理和核算,按規(guī)定列支。

(一)學前教育階段

1.收費項目及標準

保育費:公辦幼兒園依據績溪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績溪縣財政局《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23〕58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

民辦幼兒園收費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或備案的項目與標準收費。

2.服務性收費項目及標準

伙食費:依據皖教秘財〔2023〕41號附件《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代收費目錄》執(zhí)行。

延時服務費:依據關于印發(fā)《績溪縣幼兒園延時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績教[2022]29號)執(zhí)行。

(二)義務教育階段

1.服務性收費項目及標準

伙食費:依據皖教秘財〔2023〕41號附件《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代收費目錄》執(zhí)行。

課后服務費:依據《宣城市教體局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育〔2024〕4號)執(zhí)行。

(三)高中教育階段(中等職業(yè)學校)

1.收費項目及標準

公辦普通高中學費,省級示范高中每生每學期850元,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免學費。

民辦高中教育階段收費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或備案的項目與標準收費。

高中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住宿費按照區(qū)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2.服務性收費項目

伙食費:依據皖教秘財〔2023〕41號附件《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代收費目錄》執(zhí)行。

3.代收費項目

教材費、教輔資料費、作業(yè)本費、校服費、研學實踐費、中職學生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健康體檢費:依據皖教秘財〔2023〕41號附件《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代收費目錄》執(zhí)行。

二、有關要求

1.嚴禁中小學校(幼兒園)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tǒng)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2.義務教育課后延時服務,嚴格按照《宣城市教體局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育〔2024〕4號)要求開展活動并收費,嚴禁中小學校趁課后服務之機,違反有關政策進行收費。

3.嚴禁中小學校將國家和本地區(qū)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如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圖書館查詢、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飲奶、商業(yè)保險、校園安全保衛(wèi)等費用。嚴格規(guī)范家委會行為,嚴禁以家委會名義規(guī)避學校收費主體責任,攤派收取以上費用等。

4.嚴禁中小學校、幼兒園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學校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學校收取校服費等代收費項目,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原則,不得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

5.嚴禁中小學校、幼兒園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擇校費、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費,嚴禁通過基金會、社會中介、培訓機構等關聯交易變相收取擇校費。

6.嚴禁中小學校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學生自愿購買本地區(qū)評議公告目錄內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的,學??梢越y(tǒng)一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

7.全面落實民辦教育公益性的要求,切實減輕學生入讀民辦學校的學費負擔。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通過各種方式從學費收入等辦學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辦學結余(剩余財產)或通過關聯交易、關聯方轉移辦學收益等行為。

三、收費管理

各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收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要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統(tǒng)一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積極推行電子化收費。

民辦學校收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也應納入監(jiān)管賬戶統(tǒng)一管理,接受各級各部門監(jiān)督檢查。

嚴禁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跨學期收費,收費時間應與開學時間同步。

嚴禁強制收取代收費并從中獲取差價。

加強服務性收費管理,要專賬核算各項服務性收費,任何組織、個人不得擠占、挪用、侵占服務性收費,用于其他支出。

四、監(jiān)督檢查

開學后教體局要專門開展收費檢查工作。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一經查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永久公示欄,公開收費依據、項目與標準、舉報電話,接受學生及家長監(jiān)督。

舉報電話:縣教體局0563-8162445,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0563-8153235,縣市場監(jiān)管局0563-8158963。

特此通知